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天津出台多项医保惠民政策 减轻居民就医负担

※发布时间:2018-10-26 1:44:33   ※发布作者:habao   ※出自何处: 

  为提高保障和改善民生水平,天津市不断健全完善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,逐年增加补贴,持续提高报销比例,优化支付方式,推行异地就医直接结算,有效减轻重大疾病患者的经济负担。

  2017年,本市将居民医保人均补助标准,从730元提高到800元,增加了70元;2018年,再次将补助标准从800元提高到840元,增加了40元。同时,医疗救助、优抚对象和享受国家助学贷款的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等特殊群体,个人缴费部分由全额补贴。

  2017年,居民医保参保人员在二、医院住院报销比例提高5个百分点。2019年,医院住院报销比例再次提高5个百分点。其中,学生儿童在医院住院报销比例提高到70%;成年居民按低、中、高档缴费,在医院住院报销比例分别提高到60%、65%、70%。较2018年相比,2019年测试我的另一半居民医保医院住院,政策范围内个人医疗费用负担水平将下降11.1%-14.3%。

  在全市二、医院全面启动按病种付费,包括心脏支架介入、膝关节置换等167个常见手术病种,患者人均负担下降30%以上。从支付方式效果看,达到了患者负担减轻、医院降本增效、医保支出可控三方共赢的预期。

  在全国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推进工作中,本市做到了三个“全国第一”:第一家接入国家平台的省份、第一单异地刷卡结算、经办机构跨省清算第一笔医保资金。截至目前,共计出台了10项配套政策,启动了186家定点医疗机构异地联网结算,备案参保人员18万人,累计实现了4万余人次异地就医住院医疗费用直接结算,涉及金额达10.29亿元。

  下一步,本市将出台大病保险向贫困人口倾斜政策。将把2018年城乡居民医保人均新增财政补助中的一半(人均20元)用于大病保险,重点解决因病因残致贫返贫等特殊贫困人口的实际问题。

  

关键词:天津医保政策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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