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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2022年上半年天津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延期举行的公告

※发布时间:2023-3-18 22:07:05   ※发布作者:佚名   ※出自何处: 

  鉴于当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形势,为确保广大考生和涉考工作人员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,经专家研判并报教育部批准,原定4月16日、17日举行的2022年上半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延期至下半年举行,故2022年上半年天津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网络助学综合测验一并延期举行。具体安排请关注招考院后续公告。

  网络助学课程日常学习成绩数据有效期将延长至2022年下半年笔试结束,若放弃本次网络助学课程,须在2022年7月1日(不含)前提出申请。考生已缴纳的笔试考试报名费将按原缴费渠道全额退回。由于考生数量较多,退费处理预计6月底前完成。已在停考过渡期的专业,停考过渡结束时间顺延半年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