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天津:举报食品药品违法行为最高可励50万元

※发布时间:2018/9/6 23:57:36   ※发布作者:habao   ※出自何处: 

  为进一步完善食品药品投诉举报励制度,加大对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,构建食品药品安全社会共治格局,天津市日前正式印发了《天津市食品药品违法行为举报励办法》,每起案件的举报励金额最高可达50万元。

  属于一级举报励的,按罚没款金额或者涉案货值金额的5%给予励。按此计算不足2000元的,给予2000元励;属于二级举报励的,按罚没款金额或者涉案货值金额的3%给予励。按此计算不足1000元的,给予1000元励;属于举报励的,按罚没款金额或者涉案货值金额的1.5%给予励。按此计算不足200元的,给予200元励。每起案件的举报励金额原则上不超过50万元。

  励办法还明确,举报人有特别重大贡献的,励金额原则上不少于30万元。如,“举报系统性、区域性食品药品安全风险的”等情形,以及其他市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认定的具有重大社会影响的举报。

  此外,励办法还简化了申请励的程序。对于符合本办法励条件的,属猪的最佳配偶应当在15个工作日内向举报人反馈办理结果,并根据举报人励意愿启动励程序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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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键词:天津民生投诉